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、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对本学期办理保留学籍、退役复学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1、2023年下半年被批准入伍学生,按文件规定,学籍保留至退出现役后2年。学生入伍后需及时提供《入伍通知书》复印件至所在学院,由各学院教务办汇总本学院需要办理保留学籍的学生名单(汇总表格见附件),于开学后4周内报学校人武部,人武部汇总全校名单后交至教务处,统一行文,办理学籍保留。学院上报材料,需提供1份纸质保留学籍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,另附保留学籍学生的《入伍通知书》复印件,汇总表电子表同时发送至rwb@usts.edu.cn。
2、2023年下半年申请退役复学的学生,提供《退役证》复印件至所在学院,由各学院教务办汇总本学院需要办理退役复学学生名单(汇总表格见附件),于开学后2周内报学校人武部,人武部汇总全校名单后交至教务处,统一行文,办理退役复学。学院上报材料,需提供1份纸质退役复学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,另附退役复学学生的《退役证》复印件,汇总表电子表同时发送至rwb@usts.edu.c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