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伍大学生课程免修办法
根据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08号)、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5〕3号)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》(苏发〔2011〕40号)等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退伍大学生相关课程免修的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实施对象
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明(简称退役证)的我校在籍本科生。
二、免修科目
退伍大学生可申请免修、免考体育、军事理论、军事技能等课程。
三、成绩认定
申请免修的课程,成绩可直接认定为95分(优)。学生申请重新修读免修课程并取得成绩的,取免修成绩和重修成绩的高值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。
四、实施流程
1、学生本人填写《苏州科技大学退伍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》(表格可至学校人民武装部网站下载)。
2、学生持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表到学校人民武装部审核。
3、学生将退役证复印件、申请表交相应开课部门申请免修。
五、部门职责
1、校人民武装部根据学生退役复学材料,核定学生是否符合申请课程免修的条件。
2、开课部门负责审核、认定学生成绩。
六、附则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未尽事宜由校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。
2023年4月4日
教务处、人武部、体育部